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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5-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连自然资告字20213

 

 

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连城县人民政府(连政综2021100号)文批准,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庙前镇工业集中区16-B-01-12幅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1:

宗地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用途

使用

年限

批准文号

G2021-6

庙前镇工业集中区16-B-01-1地块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50

闽政文2011224

G2021-7

庙前镇工业集中区16-B-01-2地块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泥制造)

50

闽政文〔2011224

出让地块位于连城县庙前工业集中区内,具体位置见用地红线图。

地块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2:      

宗地

编号

规划用地面积(㎡)

出让用地面积(㎡)

计容建筑面积(㎡)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米)

规划设计条件

通知书文号

G2021-6

10905.75

10905.75

10905.75

40

1.0且

<3.0

10%

绿地率20%

24

连自然资202148号

G2021-7

8740.46

8740.46

≥8740.46

40

1.0且

<3.0

10%绿地率20%

24

连自然资202149号

土地开发状况:本次出让的地块按现状土地条件出让。

三、参加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出让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挂牌方法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取网上挂牌方式。网上交易平台是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竞买人按规定方式参加竞买,价高者得。

(三)本次挂牌宗地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投资强度:

3                                            单位:万元

宗地

编号

 

评估公司

评估价

评估备案号

出让

起始

竞买

保证

拍卖阶段加价最低幅度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G2021-6

福建大地土地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145.05

3500421BA0050

146

30

1

1088

G2021-7

福建大地土地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117.12

3500421BA0049

118

24

1

1088

五、报名

(一)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66日止。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2021518日至20216161600时止登录网上交易平台报名。

(三)报名材料:竞买申请书、竞买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护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参加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四)报名须交款项:整宗地竞买保证金应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6161600时之前存入以下账户(以到保证金账户时间为准),并由申请人自行至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城分中心(连城县莲峰镇连中南路76号宝龙广场三楼3C13C5,联系电话:0597-8912803)开具竞买保证金缴交票据,账户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城支行,账号:35050169750709188188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城县支行,账号:935004010011838906

开户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城支行,账号:0000016541850012

开户行:连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090810010010000107383

(五)挂牌时间:202167日至2021621日下午1600时止登录网上交易平台竞价。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按现状土地条件出让,四至范围具体详见规划红线图。

(二)网上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需与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当场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与连城县自然资源局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出让金缴纳: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须在1个月内缴50%的出让金(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可抵首期出让金),3个月内缴清余款。

(四)交地时间:出让人在竞得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2个月内交地。若竞得人未按时缴清出让金,则交地时间按滞纳金缴清之日起相应顺延。

(五)竞得人投资兴办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符合所在地准入条件。

)建设期限:以上地块竞得人在出让人交地之日起1年内动工建设,并在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七)工业投资强度按表3约定执行,竞得人在投资建设期满后未达到规定投资强度的,出让人有权按合同约定相应核减本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八)竞得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完成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投标)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税费:出让所涉及的土地出让契税和其它所有税费,按规定由竞得人自行及时缴纳。

(十)本次公开挂牌出让的其它约定事项详见《须知》, 有关具体情况可向我局开发利用股咨询。

联系方式: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

联系人:  揭先生    

联系电话: 0597-3320230 

联系地址: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北路28

(九)本公告查询网址:

1.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2.中国连城门户网站http://www.fjlylc.gov.cn/

3.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4.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ggzy.longyan.gov.cn/lyztb

特此公告  

 

                                                                                                                             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