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杭自然资告字[2021]3号 2021/3/26
经上杭县人民政府批准,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1拍2号 |
宗地面积: |
28893平方米 |
|||||
宗地坐落: |
临城镇龙翔大道北侧、杭兴路西侧 |
|||||||
容积率: |
≥2.0且<2.4 |
建筑密度(%): |
15%-25% |
|||||
绿化率(%): |
30%-40% |
建筑限高(米): |
≤54米(其中住宅≥18米,商业≤12米) |
|||||
地块用途: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 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不含商业办公) |
|||||||
出让年限: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
保证金: |
2320万元 |
土地估价备案号: |
3509921BA0003 |
|||||
起始价: |
1158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现状土地条件: |
按现状“净地”交付使用 |
|||||||
备注: |
宗地出让设定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加价幅度为10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03月31日至 2021年04月20日到上杭县自然资源局三楼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04月05日至2021年04月20日到上杭县自然资源局三楼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20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04月21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04月22日09时30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规划用地面积:39714平方米。
2.建筑规模:计容建筑面积(含物业、社区、养老、健身等用房)≥57786平方米且<6934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6586平方米且<67843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且<1500平方米。
3.本地块应按《福建省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技术导则(试行)》中“提高型”的标准进行智慧安防小区的建设和验收,智慧安防小区系统建设应与住宅小区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4.其它规划条件按《上杭县龙翔片区C-59地块收储项目规划条件》编号:2021-002号要求建设。
5.宗地出让设定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加价幅度为10万元。
6.地块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县自然资源部门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定的时间和条件将出让土地交付给受让人。
7.竞得人为自然人、上杭县域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在上杭县注册成立新公司,以便项目开发建设涉及的税收在上杭县域内缴交(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9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申请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需与他人合作开发成立新公司的,竞得人其持有的股份应占新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含50%)。
8.出让宗地对口划片学校。出让地块居民适龄幼儿阶段划入第五实验幼儿园,小学阶段划入第五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初中阶段划入上杭三中招生范围(如片区内有新建初中学校再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另行统筹安排),具体招生录取办法按当年度教育部门发布的招生方案执行。
9.本宗地周边杭兴路、杭电路、龙旺路地段道路建设列入城建项目,根据开发进度推进出让用地周边地段道路建设。
10.受让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地价款。
11.地块竞得人应在合同约定的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竣工。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杭县北环中路17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邓女士
联系电话:0597-3132818
九、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090510010010000182947
开户单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杭支行
银行账号:175010100101838888
开户单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杭支行
银行账号:35050169730709888999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