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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3-1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1319日拍卖出让一宗工业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2021-G02

地块位置

双永高速公路南侧、南三龙铁路西侧、林邦路北侧

土地用途

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土地面积(公顷)

10.3961

出让年限

50

成交价(万元)

3121

受让单位

太阳电缆(龙岩)有限公司

土地现状

净地

是否省重点项目

土地使用条件:

本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宗地范围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符合出让宗地规划条件。

备注:

 

二、公示期:2021319日 至 2021324

三、竞得人应在本《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必须与龙岩市自然资源局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逾期未缴清的,按规定收取违约金。

四、特别说明:

(一)若省重点项目用地最终挂牌成交价低于评估价,地块竞得人在成交后未实施建设上述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改作一般项目建设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地价政策,应按评估价补缴出让金。

(二)拟出让宗地的竞得(中标)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三)拟出让宗地的竞得(中标)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投标)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五、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莲新南路2
邮政编码:364000

联系电话:0597-2291438
联 系 人:陈小姐,谢先生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202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