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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第2次澄清)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3-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武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答疑纪要(

招标项目编号:E3508240801100137001

各投标人:

一、原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约定的保证金形式补充说明如下:所涉及投标保函的,统一按(闽建筑〔2020〕8号)第三条规定实施使用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人以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保证金服务平台购买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以龙岩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管理系统显示结果为准。

二、原招标文件合同条款“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进度款的支付周期、编制、申请等的要求:’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每月25日以前,承包人应按完成的实际工程量(含设计变更的调整和建设单位<招标人>或监理单位中间签证费用部分),报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签证,按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工程量的70%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待结算材料送审后支付工程款的80%,工程结算经审核后,工程款支付至审核确认后工程总造价的97%,剩余3%工程总价款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到有效期后,无息一次性返还。修改成: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每月25日以前,承包人应按完成的实际工程量,报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签证,按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工程量的80%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提交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待结算材料送审后支付工程款的85%,工程结算经审核后,工程款支付至审核确认后工程总造价的97%,剩余3%工程总价款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到有效期后,无息一次性返还。

三、原定开标时间2021年3月31日8:00更改成2021年4月1日8:00

四、原招标文件资料中凡涉及以上条款的,均做相应的修改。

 本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纪要为准。

 

              招标人:武平县天泉水环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百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03月17日

 

附件:
澄清公告.pdf  2021-03-17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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