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注销采矿许可证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6-04-1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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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注销采矿许可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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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已过期并且被永定区人民政府关闭的永定县坎市镇青坑石灰石场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 C3508002010127120093088,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有效期限2010年12月20日至2015年9月20日)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龙岩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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