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福建省武平县文溪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用)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武自然告字〔2019〕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和《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开拍卖福建省武平县文溪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用)采矿权的批复》(武政文〔2019〕195号),现就公开拍卖出让福建省武平县文溪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用)采矿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方式
委托龙岩市国土资源交易评审中心以公开拍卖出让方式进行交易。
二、拍卖起始价、增价幅度(本次拍卖不设定底价)
(一)拍卖起始价:
福建省武平县文溪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用)采矿权拍卖起始价为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同);
(二)增价幅度:每次报价的增价幅度不低于50万元的整数倍(含1倍)。
三、项目简介
福建省武平县文溪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用)采矿权,该矿点位于武平县城区东南110°方向,直距约7 km处,行政隶属城厢镇管辖,有简易林业公路与645县道相通,距205国道相接约4km,交通便利。矿区范围坐标(国家2000坐标系)如下:
1.2774490.577,39415746.062;
2.2774633.539,39416410.532;
3.2774274.996,39416513.253;
4.2773988.738,39415889.488。
矿区面积0.3035平方公里,共由4个坐标拐点圈定,开采标高+568米~+390米。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机制砂用),保有资源储量(333)2247.79万立方米,拟出让可采储量2079.87万立方米,设计生产规模110万立方米/年,出让年限20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该矿点已开展前期工作,完成了普查地质报告及储量评审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评审书,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书等。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及应提交的材料
(一)竞买人资格条件
竞买人应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独立企业法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二)竞买人应提交材料(各一式二份)
1.矿业权竞买申请表、竞买承诺书;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验原件);
3.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4.持委托书办理的,须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原件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五、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报名起止时间、地点、方式
(一)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
竞买人向龙岩市国土资源交易评审中心提交相应的资料,领取拍卖出让文件资料,并签署相关必要文件。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28日-11月22日(正常上班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
龙岩市国土资源交易评审中心(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四楼)。
(四)报名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交相应材料书面报名申请,不接受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等。
六、竞买资格的确认
竞买人应当认真参阅龙岩市国土资源交易评审中心制作的拍卖出让文件资料。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一旦竞买人提交申请表和承诺书,视为接受本次矿业权拍卖出让的公告、出让须知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资料规定,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上述指定的时间内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经审核,对符合条件并提交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的竞买人予以资格确认,取得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人数少于三人的,则依照相关规定停止本次矿业权拍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人数达到拍卖要求的,由龙岩市国土资源交易评审中心以书面形式确认竞买号并通知竞买人。
七、拍卖的时间、地点
(一)拍卖时间:2019年11月28日上午9:30。
(二)拍卖地点: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交易厅三(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1幢)。
八、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公开拍卖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出价最高的报价者为竞得人。
(二)成交后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汇入指定账户(户名:龙岩市国土资源交易评审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龙岩新罗支行,账号:426059453159)。成交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在公示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应缴总出让收益缴入出让人所在地的矿业权价款财政专户。
九、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一)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16:30(以到保证金账户时间为准),以取得竞买资格。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标准
福建省武平县文溪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用)采矿权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200万元。竞买人应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1.户 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35050169249009111666
开户行:建设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
2.户 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171030100100305899
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新兴支行
3.户 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432575057845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莲花支行
4.户 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 号:80110121050000044
开户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营业部
竞买人按公告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龙岩市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开具保证金票据(联系人:小肖,电话:0597-2529010,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1幢),并将保证金票据复印件(验原件)提交龙岩市国土资源交易评审中心(取得竞买资格的必要条件之一)。
(三)竞买保证金的处置
竞得人须将已缴清出让收益的发票复印件(验原件)提交到龙岩市国土资源交易评审中心,由龙岩市国土资源交易评审中心书面通知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退还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将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十、风险提示
(一)矿山投资为高风险投资,所提供的有关矿区范围资源情况,是以经评审的普查地质报告资源储量为依据,实际开采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与实际不符的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出让方不作任何承诺,所有参与竞买人视同认可此资源储量及投资风险并自行承担。
(二)由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划、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红线、产业政策调整等原因(办理采矿权许可证审批过程涉及省、市、县有关职能部门审批确认),致使竞得人未能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须慎重决策。
(三)矿山建设相关手续均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包括用水、用电、生态环保及其它设施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矿山用地、道路使用、林地使用、构建筑物等以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用及相关报批手续由竞得人依有关规定自行协调解决,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十一、有关约定
(一)竞买人需到实地考察的,请于公告之日起自行前往实地察看,费用自理。
(二)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福建省物价局文件(闽价通告〔2018〕2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龙岩市国土资源交易评审中心缴纳相应数额的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三)竞得人应在出让合同签订180日内,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要求申办采矿许可证。竞得人需按国家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筹建矿山,在正式投产时必须符合国家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若因非竞得人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办采矿许可证的,需报请出让人申请延期办理并经出让人同意,否则按规定给予无偿收回已出让的采矿权。
(四)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机制砂矿山勘查开发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19〕105号)文件要求,原矿只能用于生产加工机制砂。
其他具体事宜,请向龙岩市国土资源交易评审中心和武平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龙岩市国土资源交易评审中心联系电话:0597-2236936
联系人:雷女士
武平县自然资源局矿权管理股联系电话:0597-4836591
联系人:林先生
武平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