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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6-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161 202161 拍卖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2021拍-1号

地块位置

漳平市城北新区和平北路以东

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房

土地面积(公顷)

5.4676

出让年限

70年

成交价(万元)

49150

受让单位

福建惠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现状

净地

土地使用条件:

土地用途:普通商品房用地、商场,商店,超市用地、营利性幼儿园或托儿所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住宅70年;商服4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主要规划指标为:计容建筑面积≥109352㎡、≤136690㎡,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含物业、社区、养老等配套用房)≥104392㎡、≤130690㎡,商业计容建筑面积≥1500㎡、≤2500㎡,幼儿园计容建筑面积≥3500㎡;容积率≥2.0,且≤2.5;建筑密度(上限)22%;绿地率(下限)30%(其中幼儿园(或托儿所)≥35%);投资总额≥5.9亿元;建筑控制高度(上限)80米(其中幼儿园(或托儿所)≤15米)。竞得人须无偿移交政府13500平方米居住建筑,居住建筑为和平北路沿路10层以上非顶层商品住房(按栋按梯连续楼层,不足一套按一套计算)。地块建设须同时配建9班营利性幼儿园(或托儿所),幼儿园(或托儿所)应独立用地,用地面积≥5300㎡,建筑限高15m,有独立对外出口且应靠近地块南侧。地块建设须同时配建600平方米社区用房,350平方米养老服务用房,300平方米健身活动室用房,15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用房及相应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变、配电设施用房。该项目商品住房全装修比例应不低于6%。本出让地块的建筑项目,其中15%以上建筑面积应采用装配式建造,装配式建筑高度60米(含)以下,预制率不低于20%;高度60米以上建筑,预制率不低于15%。项目设计、施工建设须严格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2021001)进行。

 

地块编号

2021拍-2号

地块位置

漳平市双洋镇城内村城边南路以北

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房

土地面积(公顷)

0.0697

出让年限

70年

成交价(万元)

89

 

受让单位

余金土      

土地现状

净地

土地使用条件:

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超市,不含商业办公);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为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主要规划指标为:计容建筑面积>697㎡、≤975.8㎡,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557.6㎡、≤731.8㎡,商业计容建筑面积≥139.4㎡、≤224㎡;容积率>1.0,且≤1.4;建筑密度(上限)50%;绿地率(下限)25%;投资总额≥200万元;建筑控制高度(上限)12米,最上层檐口≤10米,屋脊≤12米(按2层进行控制,局部可达到3层)。停车位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具体规划指标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2021004)。

二、公示期:202162日至202166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漳平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单位地址:漳平市江滨路626号漳平市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364400

联系电话:0597-7538821

人:陈先生、李女士

电子邮件:zp7523678@163.com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