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漳出让告字[2019]3号
经漳平市人民政府批准,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19拍-2号 |
宗地面积: |
5579平方米 |
宗地 |
菁城街道八一路以南滨江路以北 |
出让年限: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5.5并且小于或等于6 |
建筑 |
小于40 |
绿化率(%): |
大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100 |
土地 |
零售商业用地、普通商品房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880万元 |
土地估价备案号 |
3505319BA0004 |
现状土地条件:宗地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宗地内“场地平整” |
土地现状: |
净地 |
|||
起始价: |
96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备注: |
1.总建筑面积≥30684.5m²,≤33474m²(其中商业建筑面积≥1500m²,≤3000m²,住宅建筑面积≥29184.5m²,≤30474m²)。 2.人需在交地之日起36个月内交付81套88㎡户型和63套120㎡户型,总建筑面积约14688㎡(具体面积以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测绘成果备案表为准)的安置型商品房给漳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作为拆迁安置之用,安置型商品房位于八一路一侧,规划楼层33层,回购安置型商品房由漳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均价5000元/㎡回购。回购款由漳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分四次支付,其中:建设至地面六层,支付25%回购款;建设至地面16层,支付25%回购款;建设至顶层封顶,支付25%回购款;竣工验收交房时,支付25%回购款。安置房房源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优先选择。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违反出让合同约定,超过出让金缴交期限半年以上的,限制该企业或该企业法人名下的所有企业及个人参加本次土地拍卖活动。
2.违反出让合同开、竣工时间约定、违反规划指标等被国土、住建部门处罚三次及以上的,或拒不接受处罚的;限制该企业或该企业法人名下的所有企业及个人参加本次土地拍卖活动。
3.竞买人须承诺竞买资金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06月03日至2019年06月04日到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06月03日至2019年06月04日到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6月04日12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06月04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9年06月06日10时00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漳平分中心交易大厅第二开标室(漳平市桂林街道桂北路32号二楼)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自动转为受让地块的土地出让合同定金。土地出让价款可以分两期缴纳:第一期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出让金价款50%的首付款,第二期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出让价款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二)地块交地工作由漳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漳平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股
联 系 人:温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597-7539388,7538821
开户单位:漳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1、兴业银行漳平支行 账号:172020152200014093
2、中国银行漳平支行 账号:416958390327
3、漳平市农商银行盛菁支行 账号:9090726010010903433275
4、工商银行漳平支行 账号:1410060119201018967
5、农业银行漳平支行 账号:13760101040003382
6、建设银行漳平支行 账号:35001696207050000511
7、邮政储蓄银行漳平市支行 账号:100475394730010032
8、福建海峡银行漳平支行 账号:100038082080010001
9、漳平民泰村镇银行 账号:560000966900030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