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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4-3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漳出让告字

经漳平市人民政府批准,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1-1

宗地面积:

54676平方米

宗地
座落:

 漳平市城北新区和平北路以东

出让年限:

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

容积率:

2-2.5

建筑
密度
(%)

小于或等于22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80

土地
用途:

普通商品房、零售商业、营利性幼儿园或托儿所

投资总额:

5.9亿元

保证金:

9900万元

土地估价备案号

3505021BB0020

土地现状

净地

现状土地条件: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宗地内土地平整。

起始价:

3.3亿元

加价幅度:

50万元

备注:

1.主要规划指标为:计容建筑面积≥109352㎡、≤136690㎡,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含物业、社区、养老等配套用房)≥104392㎡、≤130690㎡,商业计容建筑面积≥1500㎡、≤2500㎡,幼儿园计容建筑面积≥3500㎡;绿地率(下限)30%(其中幼儿园(或托儿所)≥35%);建筑控制高度(上限)80米(其中幼儿园(或托儿所)≤15米)。该项目商品住房全装修比例应不低于6%。地块应配套以下服务设施:(1)物业管理服务用房: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配置,建成并达到普通装修标准后无偿移交业主委员会。(2)社区用房: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建成并达到普通装修标准后连同配套停车位的产权无偿移交社区(超出部分一并移交)统筹使用。(3)幼儿园(或托儿所):配建9班幼儿园(或托儿所),建筑限高15m,应独立用地,有独立对外出口且应靠近地块南侧,用地面积≥5300㎡(包含不小于576㎡的家长接送区,结合校园出入口设置,作为人员安全集散和车辆临时停靠使用,且不得围合),教学用房设置于3层及以下,应与住宅小区同时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时验收。建筑设计方案应征得教育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实施建设。建成并达到普通室内装修标准后连同家长接送区、配套停车位允许整体出租、销售,不得分割出租、转让(销售)。(4)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建成并达到普通装修标准后连同配套停车位的产权无偿移交漳平市民政部门(超出部分一并移交)统筹使用。(5)健身活动室: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建成并达到普通装修标准后无偿移交小区业主委员会。(6)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建成并达到普通装修标准后连同配套停车位的产权无偿移交漳平市卫生部门(超出部分一并移交)统筹使用。(7)配电设施:应设置一处≥120平方米有效使用面积的开闭所,建成后移交属地供电企业。具体规划指标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2021001)。 2.对口划片学校:漳平市教育局研究确定该项目地块业主直系子女小学阶段划片在城北小学就读;学前教育划片在城北幼儿园就读;初中划片在漳平三中就读。片区内具体招生录取办法按当年度市招委会制定的招生方案执行。

 

宗地编号:

2021-2

宗地面积:

697平方米

宗地
座落:

 漳平市双洋镇城内村城边南路以北

出让年限:

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

容积率:

1-1.4

建筑
密度
(%)

小于或等于5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5并且小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12

土地
用途:

普通商品房、零售商业

投资总额:

200万元

保证金:

26万元

土地估价备案号

3505021BB0016

土地现状

净地

现状土地条件:宗地红线外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起始价:

85万元

加价幅度:

2万元

备注:

计容建筑面积>697㎡、≤975.8㎡,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557.6㎡、≤731.8㎡,商业计容建筑面积≥139.4㎡、≤224㎡;建筑控制高度(上限)12米,最上层檐口≤10米,屋脊≤12米(按2层进行控制,局部可达到3层)。停车位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具体规划指标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2021004)。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违反出让合同约定,超过出让金缴交期限半年以上的,限制该企业或该企业法人名下的所有企业及个人参加本次土地拍卖活动。

2.违反出让合同开、竣工时间约定、违反规划指标等被自然资源、住建部门处罚三次及以上的,或拒不接受处罚的;限制该企业或该企业法人名下的所有企业及个人参加本次土地拍卖活动。

3.竞买人须承诺竞买资金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520日 至 2021528漳平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5202021528漳平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5281200。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528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0611000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漳平分中心交易大厅第二开标室(漳平市桂林街道桂北路32)二楼进行。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漳平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联 系 人:陈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597-7538821

    开户单位:漳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及账号:

     1、建设银行漳平支行 账号:35001696207050000511

2、兴业银行漳平支行 账号: 172020152200014093

     3、中国银行漳平支行 账号: 416958390327

     4、福建漳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菁支行 账号:

9090726010010903433275

     5、工商银行漳平支行 账号:1410060119201018967

     6、农业银行漳平支行 账号:13760101040003382

     7、邮政储蓄银行漳平市支行 账号:100475394730010032

     8、福建海峡银行漳平支行 账号:100038082080010001

     9、漳平民泰村镇银行 账号:560000966900030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2021-1号地块的拍卖采用“限地价、竞配建”方式以拍卖方式出让,设定最高总价为4.915亿元。当竞买人报价在达到上限价格4.915亿元之前,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当竞买人报价达到上限价格4.915亿元时转为竞报无偿移交政府的居住建筑面积;每次竞报竞配建面积应不少于50平方米(原则上按栋按梯集中设置,应与商品房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建设、验收,统一交付,不足一套按一套计算),竞报竞配建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成交土地出让金即为竞价上限价格4.915亿元。

2021-2号地块的拍卖采用“限地价、竞配建”方式,出让起始价人民币85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6万元,加价幅度为人民币2万元的整数倍。最高总价为125万元。当竞买人报价在达到上限价格125万元之前,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当竞买人报价达到上限价格125万元时转为竞报无偿移交政府的居住建筑面积;每次竞报竞配建面积应不少于20平方米(原则上按栋按梯集中设置,应与商品房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建设、验收,统一交付,不足一套按一套计算),竞报竞配建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成交土地出让金即为竞价上限价格125万元。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自动转为受让地块的土地出让合同定金。土地出让金可分两期支付,第一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1个月内支付50℅的土地出让金,第二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6个月内支付剩余50℅的土地出让金。(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出让价款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地块交地工作由漳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