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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2-0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杭自然资告字[2021]2号    2021/2/1

经上杭县人民政府批准,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1拍1号

宗地面积:

17590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上杭县白砂镇收费站南侧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5并且小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50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26万元

土地估价备案号:

3509020BA0242

场地平整:

宗地内“一平”,宗地外“三通”

土地现状:

净地

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商务办公、展厅)

出让年限:

40年

起始价:

1130万元

加价幅度:

2万元

备注:

未设定保留价,竞买加价幅度为2万元的倍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02月03日  2021年02月23日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三楼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1年02月08日  2021年02月23日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三楼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2月23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1年02月24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02月25日09时30分  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属不可销售整体自持的商业服务用地,出让后由竞得人整体自持,不得对外销售(含整体销售或分割销售),不得分割抵押,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2.地块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县自然资源部门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定的时间和条件将出让土地交付给受让人。

3.竞得人为自然人、上杭县域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在上杭县注册成立新公司,以便项目开发建设涉及的税收在上杭县域内缴交(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9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申请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需与他人合作开发成立新公司的,竞得人其持有的股份应占新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含50%)。

4.成交地价款的缴纳方式:受让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地价款的50%,剩余地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全部缴清。

5.动工及竣工时间:地块竞得人应在合同约定的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竣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上杭县北环中路171号

人:王先生、邓女士

联系电话:0597-3132818

开户单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090510010010000182947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