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杭自然资告字[2019]06号
经上杭县人民政府批准,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19拍02号 |
宗地面积: |
3657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上杭龙翔大道黄泥潭公园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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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住宅70年、商业4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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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大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24并且小于或等于54 |
出让土地条件: |
按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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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店、不含商业办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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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200万元 |
土地估价备案号: |
3508619BB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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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11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2月10日到上杭县自然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2月10日到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12月11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9年12月12日09时30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2019拍02特别说明,具体详见出让文件资料
1、该宗地其他规定:⑴本项目应采用客家建筑风格,屋顶采用坡屋顶,与周边建筑相协调。⑵市政管线应与周边道路市政管线相衔接、雨水与污水须分流,污水接入龙翔大道污水管网,雨水接入东侧雨水排污沟。⑶配套设置夜景工程,并与建筑方案一起提交审查。⑷地块东侧设置建设排洪渠,排洪渠宽度不小于3米,排洪渠及绿化隔离带的总宽度不小于13米,排水渠不宜全封闭。⑸住宅小区须配套建设天然气管道。⑹根据《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实行)》附录“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引”配套设置相应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卫生室建筑面积不低于30㎡;文体活动室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居家养老服务点面积不低于140㎡;物业管理用房按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4‰配置,且不低于50㎡;文体活动场地占地面积不少于300㎡。⑺设1处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或代收服务点,可与物业或者店铺联合设置。⑻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超过70m。⑼本项目建设需确保周边房屋建筑的安全。[10]本项目配建停车位应50%建设充电桩、充电枪等充电设施,剩余50%应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2、2019拍02宗地在商品房预售时房价不限价。
3、按《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配套要求,小区配套设置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5040平方米,幼儿园要有独立的出入口和活动场所。配套幼儿园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在幼儿园竣工验收合格30日内无偿移交教育主管部门。幼儿园的设计应符合教育部和住建部印发的《幼儿园标准设计样图》(教发函[2019]1号)的要求。
4、宗地设定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加价幅度为10万元。
5、地块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转为出让价款,作为签订和履行出让合同的定金。竞得人应在出让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地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剩余地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缴款方式:到上杭县自然资源局财务室开具缴款通知书按时存入上杭县财政金库。
6、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7、出让价款以人民币按成交总价计价。出让价款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契税。
8、竞得人应于出让合同签订的土地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竣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上杭县北环中路17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邓女士
联系电话:0597-3132818
开户单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9090510010010000182947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