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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12-0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杭自然资告字[2019]08号   

经上杭县人民政府批准,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19拍04

宗地面积:

39010平方米

宗地坐落:

客家新城龙翔大道南侧实验中学西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36

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旅馆用地(旅馆)

土地估价备案号:

3508619BA0009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033万元

出让土地条件:

按现状

起始价:

5162万元

加价幅度:

2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未设定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03日2019年12月23日上杭县自然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09日2019年12月23日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3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12月24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9年12月25日09时30分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宗地块属不可销售整体自持的商业服务用地,出让后由竞得人整体自持,不得对外销售(含整体销售或分割销售),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地块用途:商服用地-旅馆用地(旅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上杭县北环中路171号

人:王先生、邓女士

联系电话:0597-3132818

开户单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9090510010010000182947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