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杭自然资告字[2019]08号
经上杭县人民政府批准,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19拍04 |
宗地面积: |
3901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客家新城龙翔大道南侧实验中学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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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
小于或等于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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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大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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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旅馆用地(旅馆) |
土地估价备案号: |
3508619BA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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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33万元 |
出让土地条件: |
按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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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5162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未设定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03日至2019年12月23日到上杭县自然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09日至2019年12月23日到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3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12月24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9年12月25日09时30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宗地块属不可销售整体自持的商业服务用地,出让后由竞得人整体自持,不得对外销售(含整体销售或分割销售),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地块用途:商服用地-旅馆用地(旅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上杭县北环中路17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邓女士
联系电话:0597-3132818
开户单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9090510010010000182947
上杭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