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杭自然资告字[2020]3号
经上杭县人民政府批准,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定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拍卖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2020拍06号 |
宗地面积: |
6999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上杭县临城镇二环路南侧,金山路东侧 |
|||||||||
容积率: |
2.7≤FAR≤3.0 |
建筑密度(%): |
≤55%(其中:住宅部分≤25%) |
|||||||||||
绿化率(%): |
≥15%(其中:住宅部分≥30%, 商业部分≥5%) |
建筑限高(米): |
≤80米(其中住宅≥18米) |
|||||||||||
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娱乐用地(电影院、儿童(亲子)乐园、网络科技、游戏电玩等)、商服用地-餐饮用地(饭店、餐厅、酒吧等)、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等) |
土地估价备 案号: |
3511620BA0014 |
|||||||||||
出让年限: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出让土地条件: |
按现状“净地”交付使用 |
|||||||||||
起始价: |
37210万元 |
保证金: |
7442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备注 |
本宗地出让设定保留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宗地的具体位置、规划条件、用途详见出让地块规划条件和规划图所示,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资料。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未履行出让合同相关条款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拍卖资料的索取方式及提交竞买申请时间
1、拍卖资料的索取方式:
申请人可于 2020年04月03日至2020年04月24日到上杭县自然资源局三楼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资料》。
2、提交竞买申请时间:
申请人可于于2020年04月08日至2020年04月24日到上杭县自然资源局三楼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4月24日16时00分。
3、竞买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护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人身份证、银行资信证明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等材料向上杭县自然资源局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提交竞买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表(应携带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联合申请的,还应提交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等文件材料。
申请人应当认真参阅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制作的《拍卖资料》。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竞买申请和承诺书,则视为接受拍卖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四、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和竞买资格确认时间
1、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4月24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04月24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2、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日2020年04月24日16时00分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以到保证金账户时间为准)。
申请人按公告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4楼开具票据或进行确认(联系人:王永章,联系电话:0597-3969630),并将经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确认已到账的保证金票据盖章给我局取得竞买资格。
五、拍卖活动时间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0年4月27日09时30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进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2020拍06特别说明,具体详见出让文件资料:
商业总建筑面积由竞得人整体自持运营,不得对外销售(含整体销售或分割销售),不得抵押(含整体抵押或分割抵押),不得改变用途。
集中式商业主体建筑建到地面标高±0.000时,住宅可销售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住宅计容总建筑面积的50%,集中式商业建筑主体封顶时,住宅可销售的建筑面积不受限制。但该地块办理预售许可条件还必须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福建省预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成交地价款的缴纳方式:竞得人应在出让地块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应包括出让人与受让人的名称,出让标的,成交时间、地点、价款,以及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等内容。并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地价款的50%,剩余地价款在出让地块签订之日起90日内全部缴清。
地块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日内必须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县自然资源部门在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5天内办理交地手续。
动工及竣工时间:出让地块商服用地部分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21个月内竣工并满铺开业,住宅用地部分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三年内竣工。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与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商务局共同签订《集中商业履约监管协议》。
竞得人为自然人、上杭县域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在上杭县注册成立新公司,以便项目开发建设涉及的税收在上杭县域内缴交(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9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申请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需与他人合作开发成立新公司的,竞得人其持有的股份应占新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不含50%)。
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出让价款以人民币按成交总价计价。出让价款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契税。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上杭县北环中路17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邓女士联系电话:0597-3132818
开户单位: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9090510010010000182947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