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情况,现将2021年7月2日网络竞价龙岩市龙昌路闽西交易城二期安置小区及金色家园房产等的《竞价转让须知》(项目编号:ZR2021-29-1)第八条 付款方式“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的50%以上(含竞买保证金转为购房款的部分),剩余款项在30个工作日内付清;买受人符合贷款资格条件且需要办理按揭的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本公司不提供标的发票)”更正为“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买保证金转为购房款,剩余款项在40个工作日内付清;买受人符合贷款资格条件且需要办理按揭的也必须在4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本公司不提供标的发票)”
特此更正。
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