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委托方要求,现将2021年7月15日公开竞价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的拆解报废摩托车一批[项目编号:LC20210715-1]公开竞价转让公告标的特别说明更正如下: 1、“竞买人报名参加竞拍时应提供具有机动车报废拆解回收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更改为: 竞买人报名参加竞拍时应提供具有机动车报废拆解回收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书》或《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 2、增加条款:根据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要求,具有机动车报废拆解回收资质的非龙岩市企业,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自行向有关部门办理车牌注销或营运车辆监销证明等相关手续,同时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否则按违约处理,业主有权收回标的再行处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连城县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