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冠豸山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车辆统一保险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HXZ【连】19005号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连城县冠豸山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车辆统一保险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第12条第①点修改为:“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供应商或其上级公司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编号),如因投标供应商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以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证金管理系统自动比对结果为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2.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因澄清、修改、补充时间不足15日,现更改为“2019年7月11日08:00时。”
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连城县冠豸山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