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福福建和源拍卖行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上杭县城区智慧停车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和拍招【2020】039号。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
(1)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最多两个供应商组成),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招投标法规定的条件。联合体至少有一方应符合公告项目采购要求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及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6日 至2020年10月31日 09:00点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yggzy.com.cn)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下载按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执行)。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龙岩版)打开。
6.2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后,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截止
7.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1日9:00。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信息系统,同时将投标人的CA证书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根据2020年2月15日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时期进场开评标工作指引》以及2020年2月19日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告》,现做如下通知:
(1)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到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参加交易活动的投标人,应书面提交《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活动承诺书》及《交易中心上杭分中心健康信息承诺书》(附后)。如未按要求提交的,交易中心有权拒绝进入,请各投标人严格执行此项规定,未执行的,后果自负。
(2)疫情防控期间,到场的交易各方主体均应按照《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时期进场开评标工作指引》要求,主动配合交易中心做好开评标工作。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11月11日9:00。地点:龙岩市上杭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杭分中心)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采购人:上杭县兴诚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上杭县临城镇北环中路68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法:0597-3096893
11、代理机构:福建和源拍卖行有限公司
地址:上杭县振兴路132号三和大厦三楼
联系人:傅女士
联系方法:0597-3998598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账户名称: 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上杭分公司 |
开户银行:上杭农商银行营业部 |
银行账号:909051001001000018294700001170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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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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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招标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内容外的其他内容及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关于投标文件: a.投标人应按照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c.若出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投标文件的,应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在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 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将核对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 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 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 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连同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 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 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 a.被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被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被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b4不同投标人被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 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 ⑧其他:本招标文件涉及的停车位均指汽车停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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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3: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否 |
1项 |
21620000 |
21620000 |
432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