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永福中心学校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编号:E3508810801100110001
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于2021年01月15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资料,根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现对招标文件做修改如下:
1、招标公告第6条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中第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修改条款号18.1/18.2.1投标保证金:第二条,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③或④或⑥种形式提交。
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注册地在龙岩市辖区外的投标企业和注册地在龙岩市辖区的企业均允许使用年度保证金。
3、本项目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二.本答疑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答疑纪要为准。原招标文件与答疑纪要有矛盾的,按本答疑纪要执行。
招 标 人:漳平市永福中心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阳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