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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城区片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石门湖道路改造工程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7-2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连城县城区片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石门湖道路改造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3508250801100126003

本项目于2021年7月22日08时00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1楼五层)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基本情况表:

招标人: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赖先生 18760071397

招标人联系地址:连城县莲峰镇

项目名称:连城县城区片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石门湖道路改造工程

 二、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中标候选人:福建金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575465元;工期:90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李樟生;身份证号码:352627197011124137;注册编号:2352008200921808

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刘永忠、罗庆德、李起龙、刘志涛、郑营璋

五、公示期: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8月2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投诉人是个人的,投诉材料必须由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与本招标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提出。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97-3120708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连城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冠成天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期: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