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后扶示范区建设项目文化广场片
答疑纪要(一)
招标编号:E3508210801100137001
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一、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第三条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原则上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对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地区,招标文件应当写明电子投标保函的具体事项,并取消使用纸质保函的规定。”本项目不得使用纸质保函。(电子投标保函格式详见附件,附件在投标文件的资格文件中体现,否则按废标处理。)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改为:2021年4月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其它如涉及到时间(如投标保证金、报名)等均作同步调整。
附件:
到账证明(格式)
编号:(保函开立人自行编号)
(招标人名称):
就(投标人名称)申请开立招标项目编号为(招标项目编号)的(招标项目名称)的(保函金额)元投标保函,我方收款账号为(保函开立人收款账号)的收款账户,已于 年 月 日收到该投标人通过付款账号:(投标人付款账号)的付款账户支付的保函费用。
特此证明。
保函开立人:(盖章)
年 月 日
本补充通知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在截标前应随时登录相关网站,查询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长汀县涂坊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