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长汀县大同镇同裕小区安置房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汀县大同镇同裕小区安置房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长汀县大同镇同裕小区安置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汀发改审批【2019】20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汀县大同镇人民政府,代建单位为长汀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长汀县大同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长汀县大同镇罗坊村大水坪石公下。
2.2工程建设规模:(1)总建筑面积 33239.2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6984.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315.51平方米。(2)层数:地下室1层,1#楼地上12层,2#楼地上12层,3#楼地上12层(3)结构质式:1#楼、2#楼、3#楼为框剪结构;地下室为框剪结构。(4)基础类型:筏板基础;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约11652.7911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审核后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阶段、工程结算、档案资料整理归档等工程施工(含工程保修)的全过程监理;具体内容含项目的土建及配套水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土方工程、基坑支护、人防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电梯工程、抗震支架工程、室外工程(室外道路、室外景观绿化、室外管网等)、智能化工程、夜景工程及其他因建设需增加的附属工程等(含工程保修)的综合监理,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人民币11652.7911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取费标准的6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定148.49万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取费标准的60%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3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 50300-2013)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省内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丙级及以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资质,省外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甲级人防资质且应是在福建省人防办办理入闽登记且在有效期内的监理企业。省外人防监理企业入闽备案应符合“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外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入闽从业备案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②根据闽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fjjs.gov.cn)”→“企业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 →“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中公示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网页】。③省外监理企业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已入闽登记的人员。【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fjjs.gov.cn)”→“企业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 →“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 →“入闽机构注册监理工程师” →“入闽机构注册监理工程师情况”中公示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④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其他承建项目。⑤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0日 08:00:00至2021年5月7日 08:00:00
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9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ongyan.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汀县大同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汀县大同镇东关营二路96号,邮编:3663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7-6888129,传真:/
联系人: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汀县汀州镇腾飞一路4号恒盛工业园综合楼A幢五楼501室,邮编:3663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7-6633225,传真:/
联系人: 小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s://ggzy.longyan.gov.cn
联系电话:0597-268766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长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汀县汀州镇横岗岭20号
联系电话:0597-683317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1楼五层
联系电话:0597-2687666